关于经营GDI的五大合法性

馨墁 发表于 2008-09-28 13:49:55

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都没有干涉的权利。国家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所管理的范围只是国内一些传统的直销公司,和美国GDI并无关系。同样国内的这两则条例对国外直销公司没有法律效力,这两部法律出台的当天,文字记者特别问道,有关一些国外总部面向中国的网路销售和国内顾客购买产品是否也属于“国际偷渡”范围之内,直销法专家胡远江表示,这是属于各公司内部协调的范围,不在此法律的管理范畴。

    1.成为美国GDI会员只是购买功能变数名称空间的使用者,任何国际人士都可以申请办理加入。

    2.美国GDI功能变数名称使用者每个月支付10美元租用网域空间,完全不存在购买进口商品的海关税务问题。(中国海关规定购买进口商品¥1000元以上才需缴付关税)

    3.美国GDI是全球互联网联机,可立即开发国际市场。这完全是属于个人行为,政府是没有权利去关闭国外公司的,也没有权利干涉更没有权利不许您购买国外公司的功能变数名称空间。(所有知名的变数名称空间几乎都是国外的公司像.com等等)

    4.直销合法:中国出台直销法,首先要承认直销。任何一个东西,存在就是合理。人民日白记者阎利的文章,提出了三个论点:直销是一种正当的职业,直销是一种人人可为的行业,直销是未来就业新趋势。

    5.政策合法:我们是WTO成员国,受国际法保护。我们参与的是国际互联网,互联网上是没有国界的。美国GDI是属于电子商务,根据国际互联网法,任何国家没有权利干涉,现在跨国是不需要征税的,中国已经加入WTO,政府也不会干预的,除非中国退出WTO。美国GDI刚进入亚洲市场正在快速增长,电子商务是当今世界的主流趋势,电子复合将是未来商业发展的方向。

    机会只属于有眼光的人,朋友,这里面有你吗?

    详情浏览  www.up918.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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